

编者按
未成年人是高中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女生希望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被造ng.28.66司法保护工作 ,持续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黄谣民事 、法院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 ,判平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台赔不利因素。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 ,高中本报记者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女生奔赴办案一线调查采访 ,被造通过回顾案件办理 ,黄谣展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法院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判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台赔生动实践。
从今天起 ,高中法治经纬版在“好案例·法镜明”专栏中推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系列报道 ,敬请关注 。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张雪泓
高中女生被同学造黄谣,造谣者因真诚悔过未被追责,而前期未主动拦截 、收到投诉后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被法院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这一判决并非“有违常理”,而是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平台对涉及性谣言、隐私泄露等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的ng.28.66信息负有主动审查和快速处置义务 ,若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 ,涉案视频包含未成年人清晰面部特征及露骨低俗内容,平台本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主动拦截 ,却仅在次日接到投诉后删除,放任侵权信息传播3.5万次。
此案不仅赢得业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还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近日 ,《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北京互联网法院 ,深入了解这一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对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深刻考量。
女生被造黄谣网络传播
对高中生李小花(化名)来说 ,那天永远是个噩梦。
“小花 ,你快看我给你发的链接 ,你的照片怎么被人发网上了 。”那天正值假期 ,在家休息的李小花收到同学的信息后,赶忙点开链接,里面是一段视频——视频里有5张图片 ,其中一张是其微信个人信息页面截图 ,包括她的姓名、所在地区等,还有一张是她的正面面部近照,并配有“我嘴上长了小××”“快加我微信让你×”等黄谣内容,以及可能被误以为是“招嫖”的极端下流 、低俗的文字。
李小花顿时蒙了,死死握着手机,既惊恐又愤怒 。她实在无法面对这一切 ,担心同学和老师看到这条视频后会怎么议论她 ,更不知道第二天去学校如何面对老师和同学。她蜷缩在床头,身体因害怕和恐慌而颤抖,泪水滚下脸颊。
缓过劲后,李小花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母亲赶紧将其父亲从单位叫回家 ,夫妻二人报了警。在此期间,不断有人申请添加李小花为好友,申请栏不乏污言秽语。
李小花父亲告诉记者,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很大 ,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未触碰手机及相关电子产品 ,也不愿意出门 ,基本和外界断绝了交流